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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吐鲁番市首征油田钻井作业公司排污费

亚心网讯(记者赵梅)为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,鼓励企业减排,近日,吐鲁番市环保局首次对辖区内的7家油田钻井作业公司开征排污费。

亚心网讯(记者赵梅)为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,鼓励企业减排,近日,吐鲁番市环保局首次对辖区内的7家油田钻井作业公司开征排污费。

据吐鲁番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市共有7家油田钻井作业公司,共钻井232口。长期以来,由于上述油田钻井作业公司流动性大,管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,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废弃泥浆、噪音等污染物,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。

据这位负责人介绍,为促进这7家油田钻井作业公司加强自身污染治理,鼓励它们加入减排行列,当地环保部门决定于近日起,对上述公司开征钻井作业排污费。“计划对其废气中的二氧化硫,按每污染当量1.2元征收;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,按每污染当量1.4元征收,噪音按超分贝征收。”他说,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,作为环保专项资金。

据了解,按照国家印发的《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要求,今年6月起,新疆就已大幅提高废气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征收标准,《通知》要求,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征收标准每污染当量不能低于1.2元;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、氨氮和5项主要重金属(铅、汞、铬、镉、类金属砷)的征收标准则每污染当量不能低于1.4元。

据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国家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意在倒逼企业改变排污行为,加大排污设施投入,“现在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更加接近于污染的治理成本,对企业提高污染治理、减少污染物排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”。相关环保专家分析,由于火电、钢铁、水泥、造纸、纺织等污染较重,新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后,将会对新疆上述行业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。